根據現行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》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,伍秋琴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,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,轉為第五職階助理員,薪俸點為140,自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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